第11章是《美國破產法典》的一部分,允許債務人依據聯邦破產法進行重整。企業和個人都可適用此程序,但最常見的使用者是企業。
與規範清算程序的第7章不同,第11章通常是一種重整程序。不過,第11章程序下也可能進行清算。
沙烏地阿拉伯公共投資基金撤回資金後,LIV Golf 聲請第11章破產保護,以重整業務。
美國破產法下的一種程序,允許債務人進行重整。
第11章是《美國破產法典》的一部分,允許債務人依據聯邦破產法進行重整。企業和個人都可適用此程序,但最常見的使用者是企業。
與規範清算程序的第7章不同,第11章通常是一種重整程序。不過,第11章程序下也可能進行清算。
沙烏地阿拉伯公共投資基金撤回資金後,LIV Golf 聲請第11章破產保護,以重整業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