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難民地位公約》通常稱為1951年《難民公約》,是一項聯合國多邊條約。該公約最初旨在確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洲流離失所者的法律地位。
公約訂定難民身分的標準,並概述由收容國依法給予庇護者的具體權利。公約以1948年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第14條為基礎;該條確認人們有權在另一個國家尋求庇護,以逃避迫害。
在新聞方面,英國改革黨提議停止適用該公約,作為改革英國庇護制度的一部分。
一項聯合國條約,訂定難民身分的標準,並概述獲收容國給予庇護者的權利。
《難民地位公約》通常稱為1951年《難民公約》,是一項聯合國多邊條約。該公約最初旨在確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洲流離失所者的法律地位。
公約訂定難民身分的標準,並概述由收容國依法給予庇護者的具體權利。公約以1948年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第14條為基礎;該條確認人們有權在另一個國家尋求庇護,以逃避迫害。
在新聞方面,英國改革黨提議停止適用該公約,作為改革英國庇護制度的一部分。